教育部為維護懷孕高中女學生的受教權,開放高中生可以請產假和育嬰假,且不受請假扣分規定,以鼓勵留在學校繼續完成學業。
消息傳出,大多數家長譁然,直批教育部太誇張了,認為無異鼓勵高中生懷孕,我是高中生家長,不贊同這種批評,反而肯定教育部的作法。
首先,這是因應現實需求,並兼顧懷孕學生人權與受教權,據統計,去年高中職懷孕的學生有一百五十三人,而勵馨基金會推估,實際數字應比官方的統計高得多,若不准當事人請產假,就會逼她們步上休學、中輟的不歸路。
其次,家長團體擔心會帶給高中生「教育部鼓勵未婚懷孕」的錯誤訊息,家長的擔憂不無道理,這樣的疑慮正好提醒教育部應做好配套措施,在推行新規定的同時,必須教導高中學生正確的兩性關係,並提醒高中階段並不適合「偷嚐禁果」,因為一旦未婚懷孕,將會為自己、另一半和孩子增添許多的不便和麻煩。
新政策必然需要調適期,雖然各界正反意見紛陳,但我樂觀地認為,並不會因此出現未婚懷孕的風潮,這個道理就像不會因學校准許請病假,就有許多病號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