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天宣布,將涉嫌違法放貸並遭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的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解除董座職務,以及停止游國治擔任永豐金總經理職務六個月。另外,也針對永豐金違法讓陸資買台股、對單一股票曝險過高等,處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停職一個月、永豐金證券處警告,以及處永豐金證券(亞洲)罰鍰六十萬元。而受何壽川遭羈押禁見影響,永豐餘集團旗下上市櫃公司昨開盤全數走跌,若以股價低點估算,整個集團市值減少近百億元。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昨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依金控法規定,解除何壽川於永豐金控董事職務,自二十日起生效,也就是解除何金控董事長職務。
何也成為第三位金控負責人未被起訴就遭到解任職務的案例。
銀行局長王儷娟表示,何遭金管會解除職務後,五年內不得在金融業任職。李瑞倉指出,永豐金涉超貸,目前發現超貸是何壽川個人行為,難以期待何還能有效經營金融機構,依照金控法規定,解除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董事職務,連帶解除何壽川董事長職務。
王儷娟也說,金管會是針對永豐金及其子公司未落實利害關係人控管核有缺失,認為何壽川在擔任永豐金控董事長任內,未落實督導永豐金集團落實利害關係人控管及公司治理。
此外,金管會也停止游國治於永豐金控及其子公司執行總經理及董事六個月,預計二十日起生效。至於未來是否進一步解除游國治職務,王儷娟表示,如果他有明確事證被起訴的話,未來會在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