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在《說文解字》解釋為「事」,原義為從事耕作的男子。在西周、春秋時,周王和諸侯的都城及其近郊地區,叫做「國」(國,城域也)。在這個地區居住的人叫「國人」,四郊以外的地區叫「野」、「鄙」,在四郊生活的人叫「野人」、「鄙人」或「庶人」,「士人」專指「國人」。士不僅是農民,也是戰士,可以推選為官吏。諸侯各國設上士、中士、下士官職,位次於「大夫」。春秋時的士,有的做卿大夫的家臣,有的種田。後國家的範圍擴大,諸侯管轄的地方之人分為「四民」;士民、農民、工民、商民,「士民」指的是學道藝或武勇的人。春秋末年以後,士逐漸成為統治階段中知識分子的通稱。隋代設「取士科目」,經考試按成績取士封官叫「科舉」,錄取者稱「進士」。這種選官制度一直延續到清光緒三十一年(一九○五年)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