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印尼官員說,印尼調整看護工遣台政策,要求台灣雇主支付仲介費,並調高看護工每月最低薪資至新台幣一萬八千元。
印尼移工是台灣長期照護不可或缺的主力;目前在台灣工作的社福類外籍勞工有二十四萬三千一百五十一人,其中印尼勞工有十八萬七千二百八十一人,占百分之七十七。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副局長亞古斯定(Agusdin Subiantoro)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該局制訂三套計畫,改善印尼看護在台灣的待遇;這三套計畫的目的簡而言之,就是未來印尼看護不須再負擔仲介費等費用。
第一個計畫是針對在被照顧者家中工作的印尼看護,由雇主支付看護赴台工作的所有費用。
此外,印尼政府也要求台灣提高印尼看護的最低薪資至新台幣一萬八千元。
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表示,目前由台灣個別家庭聘雇的印尼看護工月薪為一萬七千元,但工廠、安養院等雇用的印尼移工月薪則是比照台灣法定基本工資(去年為二萬零八元,今年起調至二萬一千零九元),薪資差距太大,印尼政府希望兩者的薪資一致。
亞古斯定說明,第二項計畫是「一日照護系統」,類似外包服務;在台灣的印尼看護將被照護公司安排至被照顧者家中工作,但是看護不會住在被照顧者家中,而是住在由照護公司提供的宿舍,照護公司必須提供一切所需。
例如,印尼看護可能在病患A家中工作幾個小時後,再前往病患B家中工作兩個小時。工作情形視病患需求而定。
第三個計畫是針對在台灣安養機構工作的印尼看護,仲介費將由安養機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