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統計,九成大學都設有英語畢業門檻,要求學生須考過多益、全民英檢等測驗且分數達一定標準才可畢業。政大法律系學生賴怡伶因反對政大訂定英語畢業門檻,拒繳英語合格證明而無法畢業,她向政大提起行政訴訟。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基於大學自治精神,判賴怡伶敗訴。
政大五日召開教務會議,通過「廢除英語畢業門檻」。政大主祕王文杰說,該案由於來不及排入本學期校務會議議程,得等到下學期校務會議才能討論。
對於判決結果,王文杰表示,樂見法院判決,因為大學法中提及設定畢業條件屬於大學自治範圍,且校方是為了學生好、考量學生進入職場後的競爭力,才設立英文門檻,校方會繼續努力、把關。
賴怡伶則說是「意料之中」,但她會再接再厲提出上訴。她說,政大畢業門檻是由多益、托福或雅思等機構來檢測,政大自我放棄檢測的權責,而外包給校外機構,「這叫大學他治,不是大學自治。」
賴怡伶說,她的多益成績已符合學校畢業標準,不願向學校提出,是因為質疑外語門檻的法律正當性,希望藉由自身案例,全面檢討現行制度,不應強行要求學生都需自費考外部檢定。
不過,近年來掀起廢除英語畢業門檻浪潮,佛光大學今年初公告廢除英語畢業門檻,改為獎勵措施,英檢成績達到某層級,可獲獎學金、出國等獎勵。國立台北教育大學也於上月修正相關辦法,不再將繳交英文檢定列為畢業條件,成大也改為各系自訂標準。
清華大學設有七項英語能力指標,學生得通過其中一項才能畢業,今年一千四百多位畢業生,有兩百多位未提出英檢證明。清大教務長戴念華表示,兩百多人中,有一百多人正在修補修英語課程,通過者視同通過門檻;有的已取得英檢成績,只是還未向學校申請畢業證書。暑假也會開進修英語班,讓未通過門檻的學生修;希望學生都能有基本國際英語的水平,暫時不會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