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許多護眼檯燈不符標準,民眾用了不但未達護眼效果,反倒可能更「傷眼」。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護眼檯燈宣稱具有抗眩光、不閃爍、光線分布均勻等功能,受市場歡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去年調查各大賣場販售的護眼檯燈,採樣15盞不同廠牌,發現竟有3成光照不足,高達7成功率標示不實,消費者買了恐「傷眼」。
消基會去年9月到家樂福、PC home、燦坤及全國電子等賣場抽樣,價格從499到2190元不等。眾多廠牌中,幾乎全數不合格,分別為億視界學習燈、山水輕觸式檯燈,知名的聲寶、歐司朗等廠牌也上榜,照度均勻度皆未達水準,不適合閱讀。
針對標示不實商品,消基會將要求廠商立即下架,其他如光照度不足之檯燈也將公布,提醒民眾勿選購。基金會指出,依據CNS國家標準,檯燈的「照度」、「演色性」、「配光均勻度」有一定規範,要達到適合閱讀的功效,照度值應在 (LUX)500以上、演色性勿低於80,配光均勻度不應小於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