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組首度開會,二十名委員中包括「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遭虐死男童王昊的姑姑王薇君等人。特別的是,與會委員黃致豪律師正是殺害小燈泡的兇手王景玉的律師。
當會議開始,召集人羅秉成請委員們說說獻給司改的一句話,王婉諭說:「尊重與同理。」王薇君則說:「積極主動,單一窗口,照亮被害人的漫漫長夜。」
長期以來,死刑的問題,即錯綜複雜的糾結在國人的心中,反廢除死刑的聲音在台灣也一直非常強大,從正向言,可以說國人的正義感濃厚,對受害者有一種感同身受的同理心。
然而,另一方面,有些「正義感」卻也蒙上了情緒的色彩。
以王婉諭女士遭遇喪女之痛時,由於社會的主流意見是反對廢死的,而以「想像中」受害人該有的心情,小燈炮的媽媽也應該是反廢死的。然而,當小燈泡的母親,在小燈泡被奪走小小生命後,由於她的言論、表現,似乎並不是站在主流意見的一方時,一部分反對廢死的聲音,即開始大量的批判她。
筆者雖然傾向廢除死刑,但坦白說,對該不該廢除死刑的價值判斷選擇,心中也的確不踏實。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對廢除死刑有著很深的疑慮甚至憤怒。其中一部分是基於「應暴」,這是人類根深蒂固的文化,也可以說是人性的基本元素之一,但也因此,看到小燈泡媽媽的勇氣,筆者深為感動。
其實,社會中不是沒有關注加害者的前例。例如神話KTV的縱火犯湯明雄,罹難者親姐杜花明不但寬恕了他,還親自給予他關懷、慰問,讓湯明雄在人生的尾聲,得到了救贖。
而挪威的例子,可能就讓國人難以想像了。在二○一一年殺害了七十七人的挪威殺人魔,不但僅被判刑二十一年(最高刑期),而且還以在獄中「不人道對待」為由,向政府打贏了官司。
為什麼,挪威政府要「人道」地對待一個殺人犯?我想是因為,挪威人民選擇不向自己的仇恨讓步。
或者,仇、恨,是內心揮之不去的,但是對於一個殺人犯,我們要恨他的什麼?是恨他這個人,還是去恨讓他做出殘忍行徑的種種情緒,以及造成這些情緒的種種因素?
小燈泡母親當時的冷靜,讓許多人不解,難道失去自己的女兒,小燈泡媽不痛嗎?我相信不是不痛,而是小燈泡媽的愛,更深,更廣,她希望小燈泡的離去,能夠對社會有所價值,而不只是剝奪另一條生命。
小燈泡媽並沒有主張廢死,只是她也沒有支持死刑,她要問的是,怎麼讓這樣的殺人凶手不再出現?而非把死刑當作一個想當然爾的答案。
或許,任何和眾人情緒相抗的言行—即便是受害者的母親,都是會承受到壓力的,這也是筆者不得不敬佩的地方,小燈泡媽明知如此,她還是願意為這個社會做點事;她不能挽回自己的女兒,卻可以去保護台灣所有人的小孩。
台灣的法律人,已經說得太多了,但是,我們可不可以回應一個母親,簡單的疑問:「這個人是為什麼犯罪,要怎麼樣才能讓跟他一樣的人,不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