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農民投訴,光電業者太陽能板下,隨便種些過貓、地瓜葉,就叫做「農用」,規避稽查。圖/農民提供
【本報台北訊】農地上違法光電設施已經成為台灣農地上的大災難。不少光電業者違規把太陽能板「種」在優良農地下,光棚下隨便種些過貓、地瓜葉規避查緝,引起監察委員重視。監察委員方萬富、李月德明後兩天將南下嘉義、台南稽查,事後還會安排前往雲林和彰化等四個光電大縣,行程中並有調查人員陪同,要好好了解現階段農地種電的亂象。
根據經濟部的統計,從二○一三年至二○一六年十月底止,農地上核准的太陽能光電設施共有兩千零一十八件,其中雲林是大戶,縣內共七百四十一件全台居冠,其次彰化四百三十二件、嘉義縣三百一十二件、台南三百零九件,及屏東縣兩百二十二件。
由於地方不斷傳出業者假農作、真種電,把光電棚違規設在優良農地上,因此農委會要求地方政府稽查,違規就撤銷使用容許,但違規業者面對糾舉也花樣百出,不僅找出地方民代、中央立法委員遊說「關心個案」,同時也提出行政訴願「以拖待便」。
農委會企畫處長蔡昇甫表示,優良農地上依法不能建設光電棚,農委會正與地方政府在「止血」查緝違規,現在初步已經有一點點效果,根據農委會最新統計,地方政府已廢止了八十一座違規光電棚,其中絕大多數都在我國最優良的特定農業區內。他表示,若光電業者沒有在限制的區位內,又沒有與農業結合,就會裁罰。
他表示,確實被糾舉的光電業者,絕大多數都會提訴訴願,但這是法並業者的權益,行政救濟的程序沒有走完,台電就不會截斷光電業者的饋線。農委會會盡所能遏止這樣的歪風,法規面沒有模糊空間,現在比較會鼓勵既有的畜禽舍設施屋頂搭蓋太陽能光電棚,發揮隔熱降溫的效果;不支持直接在優良農地搭設光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