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得滿城風雨的高雄捷運弊案,在究竟有多少高層政商人物牽涉其中,尚待抽絲剝繭,積極偵查的同時;檢方又查出早在四月間,高雄市勞工局就已接獲泰國勞工的匿名陳情書,卻未予以處理,最後導致一千五百餘名泰勞集體暴動。
高市勞工局長已因疑似蓄意阻撓高雄捷運工程進用本國勞工,遭撤換靜待調查,現在又發現勞工局郭姓承辦科長,收到翻譯的泰勞陳情書後,卻以與自己職掌無關為由,而未予理會,檢方認為該科長有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不論郭姓科長是否成立「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其處理陳情書的態度,反映出目前公務員普遍存在的一大問題,就是遇事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消極態度,凡是與自己職掌無直接相關事項,不是視若無睹,就是和其他單位互踢皮球,以推諉卸責。
不管高捷有何弊端,至少泰勞朋友遭受非人道的對待是事實,當他們在身心瀕臨崩潰之際,投出陳情書信,卻在我們吃大鍋飯心態的公務員「消極不作為」的工作態度下,錯失疏導泰勞情緒、避免憾事發生的契機。
除此,最近爆發一連串職司審判和偵查的司法人員,與民選鎮長和中央民意代表涉及貪瀆不法的情事,使得民眾大歎吏治敗壞至此。政黨為求勝選,對龐大公務員及其家屬無不竭盡保障之能事,但另一方面,卻養成了公務員普遍的消極心態,不適任的冗員充斥,讓行政效率每下愈況。我們的公務體系,真的必須徹底加以改革,否則類似情事必將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