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有「南霸天」之稱的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因涉嫌違法超貸台鳳集團七十多億元後成為呆帳,造成中興銀行資產遭到嚴重掏空,被判決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確定,因背信罪屬於不得上訴三審的案件,全案因而二審定讞,創下國內金融掏空案件負責人判刑最重的紀錄。王玉雲雖已八十二高齡,還是得為他自己的犯行付出代價,必須入監服刑。
看到王玉雲的下場,想起最近檢調大動作搜索和約談的幾件內線交易案,感嘆人心貪婪總是沒有止境?王玉雲也好,黃崇仁也罷,前者是政壇呼風喚雨的人物,後者則是電子科技大老闆,都已經坐擁數十億的家產,還不知潔身自愛。這些資產固然是有部分為其個人與家族的努力,但不可諱言地,絕大部分來自於社會國家的扶持,想不到功成名就之後,卻是以非法手段聚斂不義之財,最後使得自己身敗名裂,身陷囹圄。
呼籲曾經或目前還在從事不法行為的政治人物、大老闆,趕快停止犯罪行為,千萬不要輕忽司法對重大金融犯罪偵辦到底的決心。因為司法的力量,來自於全民的支持,除惡務盡,絕不容許這些人繼續危害國家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