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下班時間 應有合理回饋
一名電子工廠廠務助理,不滿下班時間常接到公司傳LINE交代工作,成為全國首例用LINE認定加班的仲裁案。對此各界有不同解讀,資方的認定是仍需要慎重核給加班費,但對更多勞工認為大快人心,讓動輒以LINE在下班後交代工作卻沒有任何加班費,終於可以得到應有的回饋。
下班之後不受雇主差遣,是每一個員工的自由領域。以前因為對老闆的絕對忠誠與毫無怨尤,鮮少有員工會要求額外酬勞。只是隨著員工的自主意識抬頭,依法索取「加班費」,這是情有可原與應該的,畢竟員工休息的時間被占用了。
此例一開,未來雇主與員工之間的契約必須白紙黑字明訂清楚,舉凡占用員工下班時間的勤務,要給予加班費。至於老闆或主管是否與所屬建立LINE群族,讓受雇者自行決定參加。即便加入,也可以在第一時間明確回應願不願意配合。
韓靖(新北市/退休國中老師)
解決勞資爭議 不能矯枉過正
某電子工廠廠務助理下班後,仍持續接到雇主用LINE傳達工作指示,最後被判決須支付員工加班費。這樣的案例發生在一例一休爭議之後,更值得大家思考。
政府要解決勞資爭議,必須視情況而定,像這次的案例,如果政府要介入,應對事件有深入了解,畢竟在使用LINE的時機點,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互動需要性等,否則恐怕只會衍生更多的後遺症。
若資方對於使用LINE有太多限制,恐怕只會破壞勞資之間的和諧關係,畢竟有許多問題是介於公私之間,如果要做出過度具體的區隔,對於原本已經不是很和諧的勞資關係,有幫助嗎?李坤隆(高雄市/實踐大學博雅課程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