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十年前的清大校園情殺案,由於洪姓受刑人假釋出獄,又勾起人們對這類兩性交往議題的思考。
洪姓受刑人已為自己的罪愆,付出法律上應負責任的代價,不過,法律責任雖告一段落,但接踵而來的卻是更多的人身負荷,畢竟,內心的煎熬總會不斷挑弄傷疤,而且對洪女及受害人家屬來說,都是一種折磨與不堪。
所以,思考這件校園情殺案,還是在於如何從別人的真實故事,領悟人生的無常,多少是受一時意念的牽動影響,而對賭生命的下場,也絕非是單純的生死兩判,而是要共同面對這一段孽緣,因此如何讓正向與消極的心念,得以產生創造性轉化的可能,就必須更嚴肅地看待兩性情愛。
基本上,以知識教育為主的社會化過程,所有生理、心理、認知及發展等成長需求,在某個層次上,人生已被窄化範定在「好學生─好成績─好學校─好未來」,至於所謂情緒支持、憤怒管理、兩性關係、生涯規畫及生命教育,也是環繞揚名立萬的價值目標,以至於漠視了潛藏的危險因子,早已不斷地在日常生活中挑弄脆弱的人性,所以人際互動一直無法昇華品質、內涵,畢竟,人們在社會化歷程裡,早已內塑出一種視為當然的認知,想當耳的預設對方所應該知道扮演的角色,與如何拿捏分寸。
這種態度在兩性交往上,就忽略了所糾纏的愛恨情結,使得相關的情愛等機會教育和觀念宣導,一直無法建制妥當,並且得以有效運作,就此而言,對清大校園情殺案的論述,就不該全然擺置在手段的凶殘,而是應思索交往中的男女兩造或多造,如何在情懷發酵的當下,體認到愛情的真義,及愛情之旅所帶來的生命超越,不在於全有、全無二分式獨占,或是狹窄的占有、毀滅,而是一種關係的擴充,更是一種生命昇華和心靈重塑,畢竟,有情之人得以有緣相戀,又能長廂廝守,就是一種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