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止觀的名稱,可以從:1.相待的意義,2.絕待的意義,3.止觀的不同名稱,4.止觀與三德的關係,來分段說明。現在依相待的角度,解釋其內容。
1.相待的意義
所謂「相待」,彼此可看到形狀為「相」;以他人來看自己為「待」;如長短大小等,都是因彼此的相對比較而有。而相待的止與觀,各有三項意義。
止有:息義、停義、對不止義等三種。
息義者,止息所有的惡念、感受、妄想,使心寂靜於清淨念中;如《維摩經》上說:「何謂攀緣?心緣三界,而無所得。」雖然處於欲界、色界、無色界中,但對於三界相,都能不貪、不染、不著。
停義者,心緣真理實相,繫念現前,停住不動;如:《仁王般若經》說:「能入般若之理,名為住。」《大品般若》說:「以不住法(現象),住於般若波羅蜜中。」
對不止義者,從語言解說上,與前二者相通,息是對不息、停對不停,現在「對不止」是以無明相對法性來說。前面二止,都有一智一斷。從斷邊有智來說,是斷除生死、成就涅槃。從智邊有斷來說,能從內心去實踐真理,即是般若智慧。因此,斷名為息,智名為停。智慧是能斷(煩惱),斷除是所斷(煩惱)。這是與前二者相同之處。
現在從真理實相的角度來論相待: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無明本是因緣無自性生,所以「無明即是法性」;而法性的無自性、無主宰義,也蘊含在無明中。如經云:「法性非生非滅,而言法性寂滅;法性非垢非淨,而言法性清淨。」以上是止的息、停、對不止義。
觀也有三種:貫穿義、觀達義、對不觀義。貫穿義者,利用智慧,穿滅煩惱。如《法華經》說:「穿鑿高原,猶見乾燥土;施功不已,遂漸至泥。」觀達義者,觀智通達,契入真如。如《瑞應經》說:「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大智度論》說:「清淨心常一,則能見般若。」對不觀觀者,語言說明,如同前二觀,但意義上有所區別。
前兩觀,以生死彌密論貫穿義,以迷妄論觀達義。今解說「對不觀觀義」,是從「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的觀點來論說。無明當下,非觀非不觀,而喚無明為不觀;法性也是非觀非不觀,而喚法性為觀。如經上說:『法性非明非闇,而喚法性為明;第一義空,非智非愚,而喚第一義空為智。』(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