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1例1休支出 資方8大招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
【本報台北訊】勞基法一例一休上路後,傳出雇主祭出各種招術規避休息日加班費或是新增成本,勞動部連發三天新聞稿針對坊間傳出的八大招術一一列舉破解,昨天並大動作找來全台二十二縣市勞政首長共同宣示,為保障勞工權益,中央跟地方達成「肯定、承諾、呼籲」三項共識。
勞動部澄清,很多企業主以為周休二日一定是周六日,其實周一到周日都可以是工作日或是休息日、例假日,企業只要將勞工周休二日分別於周一至周五周日排定,也可以解決周六、日人手不足問題。
勞動部重申,已訂頒「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勞動監督檢查處理原則」,今年第一季為宣導期、第二季為輔導期、第三季起為檢查期;但對於申訴案件及重大違規等情事,則沒有空窗期,不用等到第三季勞檢,各地勞工局就會開罰。
勞基法修法上路後,傳出不少企業採取各類招術玩法,工業總會還公開教資方將新增的休息日加班費、特休假全部改為年終獎勵金,並列名這些屬於員工的加班費、未休之特休假工資,請員工簽名認帳。
勞動部近日來逐一針對媒體或勞工提出的資方各種花招提出說明,「呼籲」部分事業單位不要「取巧玩法」,其中對直接點名「工總教資方的各種方法」違反勞基法。
宣導、輔導期 非寬限
勞動部長郭芳煜昨天舉行跟各地方勞政機關首長聯繫會報,會後與全台縣市勞政首長共同對外宣布,為了保障勞工權益,中央跟地方已經達成三項共識。
郭芳煜說,每個縣市都「肯定」一例一休是進步修法,經過十五年的努力終於完成周休二日,並且提升加班費、特休假等,各縣市都承諾會依照「宣導、輔導、檢查」三階段,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規定,這是輔導業者適應,並呼籲企業主要疼惜勞工,可以達到勞資雙贏的最終目標。
「八個月的宣導、輔導期是適應期非寬限」,郭芳煜說,資方必須嚴肅看待超時工作及加班費問題;或許資方過去認為執法不一定能徹底落實,經過修法後,社會大眾很重視,希望「大家都能守法」。
郭芳煜指出,工時本來就是比較複雜的問題。不同產業的資方與勞方有各種意見,因此希望廣泛蒐集大家的看法,加強勞資對話,建立共識後,才有辦法處理這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