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修法後,來台奉獻台灣特殊兒童教育,長達五十四年的美籍神父甘惠忠終於如願,成為拿到新身分證的第一人,變成正港的台灣人。
放寬歸化規定,有利於對我國有殊勳的外國朋友,向內政部申請歸化,也能吸引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之高級專業人才,有助台灣發展的利益,成為促進不同國籍與本土台灣間互相了解及合作的重要媒介,政府能做此改變,這是一項有感的好政策。
在台灣還有一群飄洋過海,離鄉背井、把一生奉獻於台灣偏鄉或具有特殊貢獻的神父,譬如韋方濟、謝樂廷、范賦理、劉一峰、南耀寧、丁立偉。
他們具體地呈現神愛世人的精神,默默地陪伴兒童與老人、關懷弱勢族群、協助地方產業的行銷、推廣原住民母語等,為受苦弱勢人付出不分國籍的愛,帶來正面能量,活出希望,令人敬佩,值得學習。
我們應效法神父不為己、歡喜做、無所求的行善助人理念,多用菩薩心腸與慈悲心回饋及服務社會。譬如為獨老弱勢、慢飛家族及身心障礙者,送上熱騰騰年菜和生活物資,或是協助清潔環境與愛心服務,滿足他們的物質需求,得到人的關心。
對艱苦弱勢人,能幫忙就盡力幫忙變成一種習慣,是人性的發揮;保持向善向上的清淨心,享受豐富身心靈的精采饗宴,無疑符合「無相布施」的精神,讓愛心具有生命力及感染力,有助營造愛心滿盈的祥和社會。
弱勢人需求迅速獲得滿足,對建立信心更有幫助,個個力爭上游,帶來正向的改變,必能逆風飛翔,在未來的人生中活出生命的色彩。
林淑雲(桃園市/國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