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稅收有機會超徵一千二百億元,加上前兩年也是超徵,因此三年稅收超徵累計將近三千億元。超徵的數字看似亮眼,因此,有些立委認為既然政府連年超徵,就應該要「還稅於民」,希望發紅包給民眾。財政部長許虞哲則表示,新加坡曾經這樣做過,但不是每年都這樣;且即使超徵,也可透過減少發行公債,不釋股等方式,經過租稅通盤考量;即使不發紅包,一樣能達到效果。
許部長的「經過租稅通盤考量」,聽起來有點語焉不詳,也不知道為何減少發債或不釋股,就可以像退稅給民眾一樣達到效果。還不如直接說明稅收為何超徵,以及對於財政是否具有改善的意義。
所謂稅收「超徵」,其實是指租稅的實際徵收數額超過預算數。政府在編列預算時,通常都是根據一些未來相關的經濟、產業、所得等總體經濟變數推估而得。如對未來經濟過於樂觀,則可能出現稅收「短徵」;如估計偏於保守,則預算數可能偏低,而出現超徵的情形。因此稅收超(短)徵未必表示政府稅收真正增加(減少),反而可能是預算數偏高(低)所致。因此客觀的比較,應以兩個年度的「決算數」,才不會產生誤導。
政府的收入除租稅外,還包括財產、規費、公營事業營業、捐贈、罰款等收入。因此稅收超徵也不一定代表歲入增加。如規費、公營事業收入、財產收入負成長,超過稅收超徵數,財政收入也可能減少。更要和政府的實際支出相比,才能確定是否出現改善的結果。
再從租稅結構觀察稅收超徵的原因,可以發現今年前十一月稅收金額增加最多的稅目是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兩大稅目合計較去年同期增加金額達六百七十九億元。主要是實施財政健全方案,尤其是富人稅將個人所得稅稅率提高到百分之四十五,使得綜所稅稅收增加二百一十九億元;而股利可扣抵金額減半,使得公司減少盈餘分配,才有營所稅稅收增四百六十億元。此部分未來是否能夠繼續增加,就要看偏高的綜合所得稅稅率和股利扣抵減半,是否導致富人將資金外移,或以贈與方式規避所得稅。依台灣開放經濟的特性,所得稅基長期可能因此流失,長期稅收未必成長。
稅收金額增加的第三名營業稅,並非台灣的消費、內需有明顯增加,而是因為國際景氣低迷,使得出口減少,導致退稅金額也減少所致。而稅收增加的第四名遺贈稅,稅收比上年同期增加逾五成,是成長幅度最大的稅目,極可能是因政府打算實施長照2.0制度,擬以提高遺贈稅率至百分之二十作為財源,在預期心理下,促使高資產族提前贈與所致。未來是否繼續成長,仍有待觀察。
而第五名的地價稅和房屋稅,是因地方政府近年紛紛調高房屋評定現值,及今年初調高公告地價平均超過三成所致。但因民眾反彈及房價下修,有地方政府又改採調降稅基方式因應,未來稅收極可能負成長。
綜合而言,近三年稅收超徵極可能是暫時現象,不容過於樂觀,估計政府一○五年度還仍會出現決算赤字。截至十一月底,政府累積負債已達六兆以上,潛藏債務更是龐大,三年的累積超徵稅收仍不足以顯著降低累積債務。加上長照2.0將採取稅收制,未來需求快速成長,政府實在沒有餘裕退稅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