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四周禁飛無人機 最高罰150萬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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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熱門的無人機,在各機場四周禁止施放。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為維護航空器飛航安全,民航局已依《民用航空法》第34條,畫定公告各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範圍,例如風箏、天燈、煙火、遙控飛機及近來熱門的無人機等均屬前述的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為加強宣導飛航安全,使大眾更容易了解及清楚該禁止及限制施放範圍,民航局已於網頁設立宣導專區,近日於專區內公布各式圖檔數資,詳民航局網站(http://www.caa.gov.tw/big5/content/index.asp?sno=960)下載使用。

民航局表示,如有違法施放情形並經調查屬實,將依法裁處30萬元到1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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