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徵詢外界意見後,為改善目前流弊,行政院版《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將設「專章」規範,並要求單項運動協會朝專業化導向,「政治退出體育」,未來無論全國、地方單項協會,政務職務與民意代表都不得兼任單項協會負責人。
行政院相關官員指出,這項草案未來若經立法院完成修法,不少體育社團,由政治人物、民意代表掛名負責人,必須重新改選,不僅有助體育專業化,也可減少部分政治人物把持單項運動協會的情形,擴大參與層面,以及避免因選訓培育人才、有關經費補助問題干擾到選手。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何卓飛表示,現行我國與奧亞運級有關的全國單項協會如籃協、羽協等,有四十多個;國際認可賽事有關的全國單項協會達七十多個,地方單項協會負責人「恐怕更多」。
可能受影響的民意代表,如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新任中華民國冰球協會理事長,他又兼任足球協會副理事長,未來一旦修法,均須改選。中央目前影響面較小,但地方民代兼單項協會的情況較多,影響層面也較大。
目前政治人物兼任全國單項協會負責人的有:前立委丁守中是籃協理事長、前立委廖正井是棒協理事長。行政院官員指出,丁守中、廖正井均非現任立委,前立委吳育昇擔任現代五項協會理事長,也非現任立委,均不受修法影響。立委吳志揚現任中華職棒聯盟會長,並非單項協會,因此也不受影響。
此次《國民體育法》的修法,除了單項協會負責人排除由政治人物兼任,內部專業經理人,如祕書長、執行長,都將要求營運專業化,而不是因負責人的關係「近親繁殖」,要做到利益迴避,也就是負責人所聘幹部,須排除一定親等。
推廣運動 需錢需人
行政院官員指出,這次修法,也將要求做到體育單項協會的財務公開透明,每年申報會計報表,送主管機關核備,接受必要監督;若政府補助達一定金額,該單項協會可設公益董事。
此外,為了做到會員普遍化,單項協會會員不再限運動選手、運動教練參加,也就是任何單項協會,民眾都可申請成為會員,只要依《國民體育法》規範的審核程序即可。
針對這項修法,體育界人士感嘆,「如果有正常管道爭取經費,又何必倚賴民代?」
高雄市體育處處長黃煜說,過去因民間體育活動爭取經費不易,才會想找民代兼任協會負責人,希望對在推廣及經費上有所助益。高雄市體育會理事長朱文慶則認為,如拒絕民代擔任運動協會職務,「由專業體育人去找社會資源,會增加很多困難!」他坦言,推廣體育活動和培訓選手都需要長期經營,但每次辦體育活動公部門只能出兩、三成經費,剩下的七、八成都需要單項運動協會主委和理事長去傷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