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宇寬
「八十八號,掛號!」每天近午時分,都可以聽到郵差進入社區的特有機車聲,接著高分貝呼叫住戶出來領取掛號信。今天郵差來到我家門前,正在客廳看報的我趕緊應門︰「來了。」
確認收件人無誤並簽名後,郵差說︰「是信用卡,要加簽身分證號。」
幾天前,也是一封信用卡掛號,我雖然對加簽個資有疑慮,但心想郵政業務自有它的運作流程,也就聽話地簽了大名和身分證號,不過還是邊簽邊抱怨說︰「一定要簽身分證號嗎?」
「妳不想簽的話,也可以蓋印章。」郵差補上一句。
「怎麼不早說?」相較於暴露重要個資,蓋個閒章是安全些。
「用簽的比較快嘛!」郵差馬不停蹄地發車離去後,我更氣自己像個傻瓜了。既然信件與收件人都沒問題,這份簽收想必不會出現需要追查的狀況,那麼我隨意拿個「虛擬數字」簽上,應該也是神不知鬼不覺吧?或許郵差正在暗暗偷笑︰「我最喜歡老實人了。」
上次的負面記憶倒帶一回後,我堅定地說︰「我不想簽身分證號,我去拿印章。」
「妳不想簽的話,後面幾碼可以用XX代替。」想不到郵差竟冒出這樣一句話來,我當下氣惱地說:「上回簽收的時候,你為什麼沒告訴我可以隱藏幾個數字?」
「因為妳沒問啊!」郵差不以為意地回答,又加上一句:「蓋印章,妳要花時間拿,我要花時間等,不是嗎?」
我還能說什麼呢?現實社會裡,法律的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誰叫自己有疑慮時不採取行動,全盤接受指令,成了聽話的傻瓜。
這樣「不假思索」的反應,正是詐騙集團最好下手的獵物啊!好好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