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年金改革委員王榮璋提議,軍公教延至六十五歲退休,才能領取月退休金。
從財政觀點來說,新政府期盼紓減政府退撫基金支出,事實上,未退休的軍公教薪水,一定不減反增,反而不能減輕國庫財政負擔。
有人二十幾歲就當軍公教人員,有人五十幾歲才當公務員,前者要工作四十幾年才能退休,後者工作十年便能退休,這樣也不完全公平,何況私人企業也不是每個都做到六十五歲退休。
政府年金改革必須考慮不同時空背景,採取漸進式溫和改革,大幅一次刪減退休軍公教退休金,限制軍公教六十五歲才能退休,就好比說好八百公尺賽跑,裁判鳴槍,所有選手開始衝刺,快跑到終點,裁判忽然宣布改變比賽規則,八百公尺延長為一千六百公尺,豈不令人傻眼。
不論是否違反公平或信賴保護原則,將心比心,大多數人年輕時投入軍公教,工作三、四十年,月退休金不過幾萬元,這與卸任總統、副總統、政務官、縣市長及立委,工作期間不滿幾年,卻可終身領取十幾萬元到四十萬月退休金比較,情何以堪。
王有康(台北市/國立空中大學商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