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就服法取消外勞滿三年須出國的規定,對勞資雙方是大好消息。雖然仲介業者瘦了荷包,「兩利相權,取其重」,這是勞動部送給雇主和外勞的大紅包。
身旁不乏雇請外勞的親友,不管從事藍領或家庭照護,對外勞必須滿三年就要出國的規定,深感困擾,那是一段難熬的空窗期。外勞來到台灣,都花費為數可觀的仲介費,對收入不豐的外勞是很大負擔,大都由薪水扣取,進到口袋的錢不多。
如果不是在自己的國家生活不好過,誰會想要離鄉背井?辛苦付出,所得到的報酬,又要先進別人的口袋,對外勞來說,情何以堪?取消這樣的規定,對離家的外勞來說,可以減輕不少負擔。
政策的推行,往往順了姑意就逆了嫂意,很難面面俱到,如能以多數人利益為考量點,這樣的政策就對了。
接輿(高雄市/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