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人事部門官員表示,總統府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在外交部長卸任前,公務員年資僅二十一年,且未達五十歲,無法以文官資歷辦理退休,這次重任公務員,有機會補足四年的年資。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黃志芳自今年五月二十日起,就是以簡任十二職等的祕書任用,並派在總統府新南向政策辦公室服務至今。
行政院人事部門官員表示,黃志芳擔任外交部長前,曾擔任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是十三職等的職缺,不過,由於黃志芳是以前陸委會聯絡處副處長簡任十一職等任用,因此當時接總統府公共事務主任時,是以簡任十二職等,權理十三職等。
相關官員表示,外交部駐外代表、大使、或總領事,過去任命有兩軌,一是常任文官任命,一是政務人員及特任官任命,新加坡是外交部認定的「大館」,若高層有意借重黃志芳出使新加坡,仍可以十三至十四職等常任文官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