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報昨天頭版兩則有關台電的報導,一是台電搶修員只睡四小時,心酸誰人知?一是台電千人遊行,反對《電業法》修法,高喊「電業自由化,人民漲電價」,兩則新聞呈現極端的反比。
電力為現代民生必須,每逢天災斷電,不管狂風暴雨或道路坍塌,台電都要積極搶修,台電人員不眠不休,希望在最短時間供電,目的讓人民不受無電之苦。
台電是國營事業,必須承擔政策的責任,就連調漲電費,也要經過國會審核通過;立法院和經濟部對台電人事、原料進口、營運盈虧等,都有監督權。
如今經濟部打算修法,將電業分割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三部分,輸配電維持國營,發電和售電將自由化開放民間投資。
台電有不少問題亟須改正,但整體表現仍受到讚賞,並獲得世界銀行評比績效世界第二,電價世界第三低的美譽。不解的是,台電營運正常,電價亦能維持低檔,在這種情況下,政府不想被質疑圖利財團,或「電給財團,債給人民」,何不維持現狀呢?
就以這次颱風來看,若交由民營公司處理,會甘冒風雨交加,全力搶修嗎?遇到突發狀況,會在短時間復電嗎?
電業自由化形成多頭馬車,民眾要找誰申訴?善後誰來負責?
經濟部應能多加考量,一旦《電業法》修法通過,電業切割成多家公司,恐怕更難完全掌控。為維持一條鞭管理,兼顧民眾福祉,維持整體電業還是比較適當。
吳一忠(嘉義縣/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