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麗蕙台北報導】服儀鬆綁,公私立高中職校服可出現混搭風!教育部昨宣布,除重要活動、體育課及實習(驗)課可規定學生穿著特定服裝外,學生可混搭穿著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的班服、社團服等,如學生違反服儀規定,學校也不得以記過、警告處罰,新制在九月新學期上路適用。至於是否延伸至國中小,由各縣市政府決定。
國中小照辦?各縣市決定
教育部五二○時規定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這對學校實際執行上產生困擾,甚至引發師生衝突。教育部昨召開記者會,希望在開學前釐清規定,讓校方與學生有明確遵循的原則。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表示,學生可混合穿著學校校服(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的其他服裝(如班服、社團服裝)等,但學校若遇到周會、開學典禮、校慶、休業式、國際或校際交流活動等重要活動,仍可規定學生穿著統一服裝。體育課、實習(驗)課等,因安全考量,也可規定學生穿著運動服(鞋)、實習(驗)服或學校認可的其他服裝。
他說明,包括例假日、寒暑假,學生到校自習或參加課業輔導、補考、重補修、補救教學以外的活動,都可穿便服,但應帶學生證供查驗;換季期間,學生可選擇穿著長袖或短袖校服,並開放學生加穿保暖衣物(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上學、放學及在校期間,學生得穿皮鞋、運動鞋或布鞋;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腳;且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健康、公共衛生或防止疾病傳染,學校也不得限制學生髮式。
蔡清華指出,各校規定可比上述原則更寬鬆,但不能更嚴格。對於違反服儀規定的學生,學校不得懲處(記過、警告),惟視情節,施以適當輔導管教措施,如口頭糾正、通知監護人、書面自省和靜坐反省措施等。
昨在教育部記者會,亞洲大學副校長柯慧貞表示,學生在高中時期處在尋找自我認同階段;當今世界教育潮流,鼓勵青少年有想法、有創意,服儀開放就是給他們探索、展現自我的機會。
國教署將舉辦三場分區講習說明會,讓學校能清楚規定。
高中職學生服儀新規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
可混搭穿著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的班服、社團服裝。
周會、開學典禮、畢業典禮、校慶、休業式、國際交流活動穿著,由學校統一規定。
基於安全,實習或實驗課,應穿學校規定的服裝。
學生可依個人需要,決定穿長袖或短袖校服,天冷可加穿保暖衣物。
除非有正當理由(如腳受傷、道路積水),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