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電業法修法爭議,經濟部能源局前天和台電工會達成四項共識。但為確保共識入法,台電工會昨仍召開臨時大會討論因應之道,決議授權總會必要時可採取萬人上街及依法休息等五項措施。
為化解電業法修法僵局,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及經濟部前天輪番和台電工會面對面溝通,歷時逾五小時後達成四項共識。能源局表示,若後續順利,最晚不拖過八月底,可將草案送到行政院。
台電工會臨時大會昨天上午十時召開,歷時約兩小時,包括台電公司董事長黃重球也出席致詞及辭別,全程不對外開放。
台電工會秘書長彭繼宗會後受訪表示,昨和行政院、經濟部及能源局溝通後,彼此獲得四項共識,但為確保後續修法過程會依照約定,會議決議授權總會於必要時可採取相關措施。
內容包括,若遇勞資爭議,授權總會申請調解;授權總會與公司協商,約定必要服務條款;依法休息;動員萬人上街;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辦理會員投票等五大措施。
昨天會議四項共識,包括電業改革不涉及台電民營化;草案原訂未來電力市場規畫分兩階段進行,第二階段廠網分離時程,改為修法後六至九年逐步完成台電公司轉型(多爭取三年緩衝)。
另外也包括台電公司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未來旗下分為發電及輸配售電兩間子公司;前述發電子公司可視營運需要,於不影響員工權益前提下,可再分設孫公司或事業部,以提升各發電廠的實際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