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市裡一個人來人往的角落,只坐著由於先天缺陷而無手無腳的小男孩,他像一個巨碩的波羅蜜,在牆角擱著。鬧市裡熙攘的人潮不斷順流而過,匯聚成喧囂的河。而他,長年累月坐在那個角落裡,等待行人投下憐憫的施捨,他的坐姿慵然如河裡突兀的岩礁。
每次我在他面前走過,心裡總會牽起一陣搐動。他以木然的眼神望著人潮,望著一雙雙在他面前晃過的手,晃過的腳,我彷彿窺見他心裡深藏著的問號:為什麼芸芸眾生中,厄運偏偏要挑選他來接受這種折磨呢?造物的疏忽,鑄成一個人終生的痛苦,對肢體殘缺者來說,實在太不公平了!
這個小孩的際遇,令我領悟一個道理:生命中許多事情,確實不容我們自由選擇。我們不能選擇以哪一個子宮來孕育自己的生命,就像風中漂泊的蒲公英,無從選擇在哪一朵花裡綻放,在哪一片土壤中植根。而當我們從母體掙扎出來,哭喊著要以自己的肺葉來呼吸這冷暖人間的空氣時,我們也無法憑著自己的意願,來決定自己的容貌和膚色。我們宛若土壤中萌芽的種籽,不可能為自己的枝葉和花瓣,選擇自己喜愛的形狀和色澤。
然而,這一切形體上的差異,與生命的存在對比,就顯得次要了。生命從黑暗的混沌中潛泳而出,然後依附於一個恆溫的軀體成長,由無形至有形,從黑暗中接受光芒,於寒冷中散發出溫暖,就是生的最大喜悅了。因此,生命是無價的。
你看,原本是靜止的水分,原本是無聲無息的碳、氫、氧,原本是滯存於土壤中的無機鹽,原本是渙散的陽光,一旦和無形的生命融合之後,就成為一顆種籽,就能夠在曠野中萌芽、茁長。你說,那一片片在風中怡然自得的翠葉,是不是比翡翠更有價值呢?對我來說,以人類的價值觀念來衡量生命,就像以升斗作為衡量物體長短的標準一樣被錯用了。我只能以這個比喻來告訴你:一座遼闊的森林始於一顆最早成形的種籽,始於第一片葉子的綠意和生機;至於人類所珍惜的翡翠,縱使埋在土里大年萬年,也始終是一塊冰冷的礦石而已!
我希望有天能鼓起勇氣,向這個沒有四肢的孩子走去,告訴他一件小小的事:我曾經在山野踽踽躑躅時,看見一塊光禿的岩石上長著一棵樹,側根裸露,樹幹歪斜扭曲。然而這棵畸型的樹,卻表現出無比強大的生命力,奮力將主根深深埋入石縫裡,伸張所有的枝椏,抗禦無情的風雨。
這株英勇的樹雖然不如植根於沃土的喬木茂盛,但是,那不肯向風雨屈服的精神,卻賦予這株奇樹高貴的丰姿。勇敢的活下去吧,生命像一根小小的火柴,只能畫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