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桃園火燒車案造成二十五名陸客死亡,法務部指出,如果調查結果是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這批陸客都能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獲得補償。
法務部表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只要在台灣因犯罪行為而死亡或重傷,死者的遺屬或重傷者都適用,不論是否為國人;而國人在國外受犯罪行為而死亡,遺屬同樣可申請扶助金。
本件符合的補償項目包含醫療費、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最高金額分別是四十萬、三十萬、一百萬、四十萬元,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家屬聯繫、處理,各地檢署或法院支付補償金。如果家屬獲得保險理賠或打官司獲得損害賠償,犯罪被害補償金就要減除相關金額。
新華社報導國台辦、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對火燒車案表達關切、要求我方盡快通報事故調查進展,法務部對此回應,全案仍在調查中,所以桃園地檢署還沒有具體結論,不過已持續透過新聞稿將可公開的資料對外公佈,只要有明確事證也會持續發佈訊息、不會隱藏事實和證據。
另對昨天再傳蘇明成曾因性侵案被判刑五年,可能就是「犯案動機」,對此桃園地檢署不願回應證實,只表示「還要再調查」。
蘇明成的骨灰昨由家屬從桃園抱至高雄岡山納骨塔,外界質疑蘇明成酒駕自焚,甚至爆出性侵風波,家屬移靈時面對媒體不發一語,由禮儀人員拿著多把大黑傘遮擋,快速步入納骨塔放置骨灰罈後,就搭車低調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