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陸軍少將許乃權退役後遭中共解放軍退役中校鎮小江吸收,成為共諜,最高法院合議庭審酌被引薦的軍官都沒加入組織,發展組織失敗,昨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許乃權二年十月徒刑,全案定讞。外界認為判決太輕,國防部也表示難以接受與認同。
鎮小江部分,二審法院審酌他承認犯行,日前判決四年徒刑,因鎮和檢方都沒上訴而確定。最高法院並指出,鎮小江、許乃權另涉犯刺探國防秘密的外患罪部分,應另由高檢署依法偵辦。
鎮小江化身為金融界人士來台,吸收許乃權、前空軍上校周自立發展兩支共諜組織,接觸昔日袍澤或現役軍官後,由鎮小江招待赴東南亞旅遊,在第三地吸收軍官加入共諜網。同案被告還包括周自立、宋嘉祿、李寰宇、楊榮華、馬伯樂和朱倩瑩等人。
一審分別判鎮小江和許乃權四年、三年徒刑;其餘六人判刑五月至一年半不等。
二審審酌鎮小江自始認罪、許乃權發展共諜組織未遂,分判四年、兩年十月徒刑,其餘被告維持一審判決。但許乃權主張,二審憑通訊監察譯文作為認定犯罪事實的證據之一屬於違法而上訴;鎮小江未上訴後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