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會上發生兩起讓人氣憤不已的酒駕案件。新北市蘆洲區一名陳姓警員,執勤時遭一名女酒駕慣犯高速衝撞,造成雙腿粉碎性骨折,右腳必須截肢,受傷員警甦醒後手寫「我會堅強」,看了教人既不捨又難過。
另一起則是一位開著超跑的男子,被警察攔下酒測後開單,竟對著警察嗆聲:「罰款不到九萬,很便宜,可以馬上繳錢。」
為什麼酒駕肇事層出不窮呢?原因就出在罰則太輕,看看第二起酒駕男子一副輕佻不在乎,還嗆警罰款不多,就可清楚問題癥結所在。
酒駕慣犯就像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什麼時候會爆開來傷害他人,沒人知道,也無從預防,建議主管機關針對酒駕研擬更嚴苛的罰則,特別是酒駕慣犯,應該永久吊銷執照,除了罰則加倍,也應該科以刑責,不可輕饒!
主管機關也應考慮其他作法,例如降低移送法辦的標準、公布酒駕者姓名、增加交通法規講習、從事社會服務等,有錢人不怕罰款增加,那就採取公布姓名、參加講習與社會服務等方式,一定要找到增加酒駕者不便,讓他們深感畏懼而不敢再犯案的做法,酒駕案件才有可能減少。
也可仿效國外做法,酒駕罰款採依照違規者收入累進法,收入愈高,罰款愈多,但無論如何一定要罰到讓當事人「有感」,而且不敢再犯。
蔡田(北市/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