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連續幾天對TVBS誤報事件,或抨擊自導自演,或批判新聞倫理喪失,一時間TVBS固然淪為眾矢之的,媒體記者的尊嚴亦跌入谷底,「無冕王」成為「最會作假」的代名詞。
然而,撇開TVBS地方記者隱瞞事實、編造謊言不談,其所拍攝的影帶比起一般採訪影片,並未有「作假」之處,甚至更為「真實」,舉凡黑道份子說話語氣、手勢等,無一不是拍攝的重點,也正因為太過「真實」,導致人們獲知真相時,群情激憤。
換言之,此一宛如「真人實境秀」的報導,恰是為搏收視率而逐漸盛行的「市場導向新聞學」核心概念,亦即傳統新聞學強調的公正、客觀被打破,記者成為推銷員而非媒體人,推銷員的責任並非忠實呈現產品,而是透過「看似真實」的真人見證,間接達成「消費者要、我們就賣」的賺錢邏輯。
此外,論者對此一事件較少提及新聞記者何以不需要如律師、醫師等,受到專有法律規範?
二○○四年一月廢止的「新聞記者法」(一九三三年制定,因抗戰未實施)第二十四條指出:「新聞記者不得利用其職務為詐欺或恐嚇之行為」,違反者即撤銷記者證,但試問國內新聞界、學界有多少人了解此一法律,並加以探討?
此次事件除凸顯台灣新聞界的專業問題,也間接點出學院教育有盲點,在「新聞自律」喊得震天價響時,新聞界、教育界皆有責任思索傳統新聞學是否仍適用於當代?該如何看待市場導向新聞學的影響與記者專業?「新聞」究竟還能為這個世界帶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