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在校園巡查,體育館舉辦體育競賽,有三個穿著繡有校名體育服的教練和兩個裁判,圍成一圈吃檳榔,每個人嘴巴都是紅的,我提醒他們檳榔汁不要亂吐。
接著又看到兩個教練在角落抽菸,我勸導他們到吸菸區抽菸,他們覺得不好意思,趕緊熄滅菸火並將菸蒂撿起。
「菸害防制法」民國九十七年實施以來,大家都知道高中職以下的校園是禁止吸菸,大學雖可設置吸菸區,但在衛福部推動下,「無菸大學」愈來愈多,成為每所大學推動的目標。
教練和裁判都為人師表,理應作學生表率,在大學校園非吸菸區吸菸、嚼食檳榔,不但違反「菸害防制法」,更有礙觀瞻,也成了學生的負面教材,期盼師長以身作則,不吸菸吧!
至於檳榔有害健康,能免則免,以免引發學生的錯誤學習。
陳宏煇(新北市/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