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讓媒體關注中研院技術移轉規定的疏漏。技轉問題同樣存在大專院校及政府所屬試驗研究機構,有必要開誠布公,檢討這些年實施技轉的成果和缺失,儘速修正,以免因制度缺失,造成各方利益糾葛,進而影響新政府未來積極推動的生技醫藥產業。
政府為鼓勵科技人員努力研發創新,透過技轉規定,給研發人員適當比率的獎勵金,對研究人員確實具激勵作用,但不應本末倒置,尤其所屬機關長官,包括未對該技轉成果有實質貢獻的人員,也同樣可以分得回饋金。
許多研究機構及人員薪資非自籌款,係政府拿人民繳納稅收來支應,本來就有責任要為民服務,解決民眾面臨的困難,所產生的成果理應優先與國人分享,不能只考量授權金多寡。
以農漁業科研為例,養殖業者經常遭遇病害侵襲,導致收成不佳,甚至血本無歸,如柑橘黃龍病、香蕉鐵鏽病、、禽流感等急需解決,但因為難度頗高,非短期可以看到成效,進而技轉出去,因此主管及研究人員投入研發的積極度不高,每年因病害造成的農損金額相當龐大。
反觀投入開發一些進入障礙低的產品、設施或技術,如面膜、健康食品、魚蝦苗繁殖、水質監控器等,可以很快有成品可以技轉出去,既可以賺得績效,也可以分得獎勵金,遂成為機構研發的重點。
導致研究方向受到利益考量產生偏誤,甚至將運用公家資源生產的魚蝦苗,採用直接販售方式,引發與民爭利的批評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質疑,有違政府原先設置獎勵條例的用心。還有具科技專長大學教師,在外偷偷開公司,這些卻未見相關監管部門適時糾正。
準總統蔡英文將發展生技醫療列為五大重點產業之一,卻因浩鼎案讓起手式有點踉蹌,為避免重蹈過去「兩兆」(半導體與彩色影像顯示器產值)、「雙星」(數位內容與生技產業)覆轍,未來除了選擇適合台灣發展的生技領域和項目外,更重要的是創造一個公平有利的投資環境,優先建立完整與公平的法規制度,避免遭少數財團壟斷。
新政府應該先盤點現行法規,是否存在缺失和灰色地帶,並做出清楚規範,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針對「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檢討,應該進一步要求各部會,就目前推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所產生的缺失或不足之處,做出增修,避免再度發生如浩鼎案般利益衝突事件。
對於開放大學教師可以開公司,事先也要有完整規範,畢竟大學教師應以教學、研究為主,而不是賺錢,才能讓生技產業,真正成為台灣新經濟引擎,而不是海市蜃樓。
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