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為解決退休高官到公辦財團法人機構領雙薪的「肥貓」問題,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財團法人法》修正草案,未來政府捐助的公辦財團法人的董監事除「專職」,且無「月退俸」,其他都將採無給職。
《財團法人法》草案賦予主管機關對財團法人機構有檢查之權,包括薪資結構,也可規範董事任期,避免黑箱作業;財團法人資產總額超過一定金額,會計報表都要經過會計師簽證,避免做假帳,營運資料和財務報表也要送主管機關備查。
對於有些財團法人僅開單據提供免稅、節稅之用,並未實際運作,主管機關可直接查核、控制其財務,若對命令不從可直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