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錯誤及疏失連連造成倒塌。圖為重機具出動,拆除完畢情況。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南訊】南台大震中倒塌的維冠金龍大樓從設計到施工「錯誤及疏失連連」,造成大樓不堪五級地震,有如「連根拔起」式的倒塌,釀成一一五人死亡。台南地檢署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建商林明輝等五人,並求處重刑。
檢方已將全案移審台南地方法院,晚間裁定羈押中的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獲交保。被起訴的除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另有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但五人都否認犯行。
推諉責任 否認犯行
林辯稱一切都委由建築師設計、監造,不知大樓結構圖是自己公司繪圖。張魁寶表示僅掛名,鄭進貴說,是維冠借牌,設計不當及變更設計是結構技師的責任。鄭則指鑑定報告沒有考量牆的耐震力,但不否認配筋時柱斷面不當減縮及方向弄錯。
檢方指出,林明輝為節省建築師繪圖費、營造成本,沒有請建築師繪圖,而是設計部經理洪仙汗指導員工繪建築草圖。再經結構技師鄭東旭製作結構設計書,但鄭計算維冠金龍大樓建築物靜載重時,沒有把梁、柱重量算在內,使建築物靜載重不足約百分之四十四點三,致原設計的地震橫力約減少百分之十六點三,造成柱、梁構材設計強度不足,加上建模時將柱的長、寬顛倒,大幅降低建築物的耐震力。
林為偷工減料及增加樓板面積,讓洪沒有按照結構計算書的梁柱配筋表,繪圖時自行減少配筋量、減縮柱斷面尺寸,改變部分梁柱結合情形,影響到大樓結構安全。而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未盡審核責任,沒有發現結構計算書錯誤,以及建築設計圖擅改情形,輕率在結構計算書、建築設計圖、建築執照申請書簽證。
設計不良 偷工減料
施工時,一度沒有工地主任,加上建築師未到工地監造,任由林明輝借牌施工,未能發現主鋼筋錯用、鋼筋續接器品質不佳或施工不當,及未依圖施作梁柱接頭箍筋,梁的主筋錨定長度不足等缺失,降低了建築物耐震強度、韌性,並造成因地震倒塌悲劇。
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林明輝等五人提起公訴,另查公務員涉及偽造公文書、廢弛職務釀成災害、業務過失致死,但查無不法,且偽造文書部分已超過追訴權時效。
起訴書指出,維冠金龍大樓一連串人為疏失,建造了一棟耐震不足的危險大樓,造成一一五人死亡,百餘人輕重傷,但五人都毫無悔意,惡性重大,建請求處重刑。
維冠金龍大樓疏失
結構設計階段
1.靜載重低估44.3%
2.設計地震力低估16.3%
3.結構分析時柱斷面方向錯置
4.部分騎樓柱斷面縮小
建築圖轉繪錯誤
1.梁柱接頭箍筋量少約50%
2.未依結構計算書之建議繪製結構平面圖、柱斷面圖、配筋圖
監造及施工錯誤
1.梁柱接頭未綁紮箍筋
2.7號以上鋼筋錯用強度
3.鋼筋續接器品質不良、施工不確實
4.主筋錨定長度不足
整理/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