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小百科】 李通玄以《易經》解《華嚴》

文/曹郁美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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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曹郁美

李通玄是唐代的華嚴學者,因每日以十顆棗子、柏葉餅一枚為食,故而被稱為「棗柏大士」。

李通玄素喜以以中國典籍《周易》、《易傳》解釋《華嚴經》,令人匪夷所思。因為中印文化、經典解釋系統不同,是不應擺放在一起美其名「儒佛會通」,故而「穿鑿附會」是他經常得到的評價。然而無可否認,他建構了一套研究方法,端看讀者欣賞否。

《華嚴經》有「十方」的概念,李通玄拿《易》中的「八卦」對應、比附,以「東方」來說,他在《新華嚴經論》中說:

「普賢長子者,位在東方卯位,為震卦。震為長男、為頭、為首、為青龍、為慶、為春生、為建法之初也。又像日出東方、春陽發明,無物不生、無物不照。表理智雙徹體一無二,以根本智差別智無別體用生萬行故,是故子為佛位……」

這是說「東方」屬於震卦(卯位),在五行上是「木」,對應的顏色是「青」,所取之象是「日出東方,春陽發明,無物不生,無物不照」。在《易經》中的意義是「建法之初」,於《華嚴經》的象徵意義是「理智雙徹,體一無二。」所屬的菩薩是「普賢菩薩」,本菩薩的特質是「大願大行」。

在《決疑論》中,李通玄以震卦為核心述釋東方之普賢菩薩。他又以拆字法把「東」一分為二:「日」及「木」。把「木」也拆為二:「十」及「八」,因有了「十」,便說「木字表智滿十方」。如此,佛學、易學思想交融在一起:

「以東方為萬物生、發明之首,是以為法事之首故。是以木貫日為東字,以木生明故,以木字管十方諸法。……以木字表智滿十方,橫通竪徹,通含八卦之法,總在其中,通上下二方法,為智滿十方法也,少一法不名圓智……

又表法中震為木,以木中都含十方之法,以十下八為木字。震為音聲、為震動、為青龍、為吉慶、為春生、為發明、為眾善之首,以此法事先東方為首。」

這是李通玄對《華嚴經》獨特的詮釋方式,夾雜了東漢以來流行的的讖緯術(依測字斷吉凶)。

本篇是以「普賢位居東方、屬震卦」為例子,說明李通玄的思想,是否得宜就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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