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可望成為公辦都更的社區。
圖/林俊良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並將於三月底公告實施。市府都發局表示,新法包括建立公開估價且事先估價權值比例、民辦轉軌公辦機制及爭議協商評估等,且新的公辦都更沒有擴權,也絕對沒有「強拆」二字。
北市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本周五正式掛牌。都發局表示,未來公辦都更將有四種類型。第一類為全程型,由政府主導大規模都更的標準作業程序,如大同區蘭州斯文里整宅、西區門戶、中正區台大紹興南街、萬華區南機場整宅、中正區水源營區、文山區安康地區、南港高鐵站區、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等八案,另原空軍總部、台北機廠等二案則將進一步與新中央政府展開合作計畫。
第二類為半程型,是基於公共利益、公安及緊急危難處理要件,包括民辦都更若無法推展,得申請由市府受理轉軌為公辦的機制,目前尚沒有實際案例。第三類諮詢輔導,即輔導海砂屋等災損建物都更重建,如東明海砂屋。
第四類則是代拆型,如永春都更案,若實施者願撤回,且住戶同意願意轉成公辦都更,再經市府審議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等要件,之後組專案小組決議,但無法評估時程。至於是否由市府或實施者來代拆將可討論。
都發局強調,北市版的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只是個起頭,因母法仍卡在立法院,北市府正研議成立「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專案小組」,由九位府內、外委員及公民團體所組成,負責公辦都更審議,預計下月可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