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報導】信用卡業者為吸引消費者辦卡,推出各種優惠方案,但今年起,中國信託、匯豐、富邦和新光等發卡銀行,卻不約而同修正契約,讓消費者的權益無故縮水。消基會特別針對七家信用卡優惠措施展開調查,發現發卡銀行普遍片面修改契約內容,消基會呼籲金管會,應立即取消業者在六十天前提出契約內容修正的書面通知即可的規定。
消費者黃先生辦了台北富邦銀行「Amoney白金卡」,原本契約是每消費十萬元,可享有百分之五回饋,但從今年五月一日起,修改成歸零限制,亦即所得回饋金僅可折扺下期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百分之十,若未折抵完,當期回饋金就歸零。
黃先生表示,當初就是因為喜歡該銀行才辦信用卡,現在優惠內容卻大打折扣,完全不顧消費者的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程宏仁痛斥,發卡銀行不應將消費者當成魚,一旦上鉤後,就不再維護消費者權益,僅看顧業者的利益。消基會呼籲業者,對於無法接受契約修改內容的消費者,應提出更多配套措施,作為後續處理。
國內信用卡業者指出,過去銀行為了衝業務量,不斷推出各式優惠好禮,結果衝過了頭、各銀行吞下大批卡債。近期各銀行重新檢討信用卡的附加功能,也依金管會規定在六十天前告知卡戶權益變更,就是期望將信用卡拉回正常基本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