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一年多調查,日前對日本郵船株式會社等八家國際海運企業,開出人民幣四點零七億元(約台幣二十點六六億元)反壟斷罰單。
大陸國家發改委指出,這八家滾裝貨物國際海運企業達成並實施串通投標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依法處以二○一四年度與大陸市場相關滾裝貨物國際海運服務營收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九不等的罰款,合計罰款四點零七億元。
調查證據顯示,這八家企業在往返大陸與其他國家與地區的滾裝貨物海運服務市場上,存在互不侵犯既有業務以維持或抬高運費水準的共識。
這些企業透過電話、專程拜訪等方式頻繁進行雙邊或多邊溝通,交換敏感資訊、協商價格、商討投標意向、分配客戶及航線,多次達成報高價或不報價的協議,協助具競爭關係的企業取得海運訂單。大陸政府認為,這些企業規避反壟斷監管的意圖明顯,且從大陸二○○八年施行反壟斷法算起,價格壟斷行為持續至少四年。
受罰企業為日本郵船株式會社、川崎汽船株式會社、株式會社商船三井、威克滾裝船務公司、華輪威爾森物流公司、智利南美輪船公司、日本東車輪船公司、智利航運滾裝船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