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紐約市和其他數個城市宣布將開始實施有薪育嬰假,家有新生兒的市府員工可請最多六周的全薪假,讓為人父母者可以兼顧照顧兒女和家計。
美國總統歐巴馬今年九月簽署行政命令,聯邦政府員工可請六周的有薪育嬰假,他並鼓勵全美各州及城市跟進。這項命令乃根據「一九九三年家庭及醫療假法」(FMLA)而來,該法規定勞工最多可請十二周無薪育嬰假。
紐約市長白思豪宣布,將於明年初簽署一項行政命令,紐約市政府約兩萬名非工會員工未來可請六周領全薪的育嬰假。且員工也能把育嬰假和年假或給薪病假合併申請,所以最多可以一口氣連續請假十二周。此外,紐約育嬰假範圍含產假、育嬰假、領養孩子及寄養家庭,估計將增加一千五百萬美元(約台幣五億元)支出。非工會市府員工同意扣兩天年假,可紓解市府財政。
在紐約市教育局工作的莎迪.坎波莫懷孕六個月,她說這項新政策不但能讓她和將出世的孩子更親密,也不用擔心三個月沒有進帳。她說:「想到可能三個月沒薪水就十分驚恐,我還有學生貸款和生活費要付,老實說我本來不知道該如何撐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