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一九七九年在美國駐伊朗使館被扣押四百四十四天的美國人質,要求補償三十六年未果,如今終於如願以償。美國國會上周通過支出法案規定,人質或其家屬可領取國家恐怖主義受害人的補償金,每人最多四百四十萬美元(約一點四五億台幣)。
法案還規定,受到國家恐怖主義危害的其他受害人,包括美國駐東非肯亞、坦尚尼亞使館一九九八年發生的爆炸案,也有資格申請補償。
五十二個伊朗人質被扣押到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日才獲釋,其中三十七人現仍在世。法案規定,補償按扣押天數計算,人質每天最多可獲一萬美元補償;已過世人質的配偶和子女每人可一次性領取最多六十萬美元補償。
當時擔任美駐伊朗使館警衛的陸戰隊士官西克曼說,伊朗暴徒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四日衝進使館,把他和其他美國人劫為人質,過了三十六年一個月又十四天後,到了歐巴馬總統時代才通過給予補償的法律。
西克曼表示,他開車時聽到可獲賠償的消息,激動得靠路邊停車哭起來。
儘管一九八一年釋放人質的協議禁止向伊朗申請補償,但人質始終沒有停止要求美國賠償,而他們多次申訴屢屢被法院封殺,包括在最高法院被拒,國會先前提出給予補償的法案也未通過。
人質的要求今年出現轉機,巴黎的BNP銀行因違反對伊朗、蘇丹和古巴的制裁令而被罰八十九億美元,恐怖主義受害人的賠償有了著落。
美國國會許多議員對歐巴馬政府與伊朗達成核協議、與伊朗的關係升溫表示不滿,部分人質在長期被扣期間受到肉體和精神折磨,認為美伊恢復關係讓他們難堪,時機遠未成熟。
一名人質的律師表示,人質顯然是美伊核協議的一部分,兩國的談判達成諒解後,接下來就是修補雙邊關係,包括解決綁架與折磨人質的問題。
伊朗人質危機發生在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四日,原有六十六人被扣,但十三名女性和非洲裔在十一月中旬獲釋,另有一人在一九八○年七月因健康問題獲釋,其餘五十二人被扣四百四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