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上修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領取門檻,從六十五歲提高至七十歲,原住民維持五十五歲,明年開始實施,受影響者約八千人,每人每年健保多支出近九千元,此舉引起爭議。
台北市站在節省公帑的立場,認為不該補助七十歲以下老者,一旦政策上路,一年可替市庫節省二千萬元,並將此經費挪移至托嬰、托幼部分,以小朋友為優先。此構想看似正確,卻有些盲點存在。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以及一些西方已開發國家,對老人的定義為六十五歲,這是舉世公認的門檻,台北市卻以七十歲當標準,豈不怪哉!
國民年金法施行時,規定年滿六十五歲國民,不必繳國民年金保費;公務員退休上限是六十五歲。換言之,六十五歲是國家認定的老人年齡,台北市採七十歲當標準,根本違反法令和不近情理。
北市府從YouBike收費、巷弄收費、取消捷運補助,一直開源撙節,個人認同其做法,但取消老人補助,必須合法合理,切莫為了顯示政績魄力,罔顧法令倫常才好。
吳忠(台北市/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