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復(國立宜蘭大學博雅教育中心主任)
歷史教育的目的,本不在於建立任何民族史觀,如果真正了解古人從事歷史教育的目的,當會發現其核心旨趣,在讓後人當明鏡,作為立身處事的典範或借鏡,了解治亂興衰不易的道理。
古人如何撰寫史書?司馬遷寫《史記》前,到六國故里實際探訪查尋,訪談耆老,採集歌謠與俚語,記錄金石文物,體驗民俗風情。
古希臘希羅多德寫《歷史》,同樣遊歷列國,每到一座城市都會蒐集史事與傳說,注意在當地的所見所聞,藉此保存人類的功業,記錄紛爭的原因。
如果我們今天的歷史教育,不談治亂興衰背後,值得後人汲取的智慧,師生從未到歷史曾經發生的現場體驗,只是憑意識型態的學者,鐵口直斷課綱該怎麼編。
接著出版社,邀請學者編纂出卷帙浩繁證成其史觀的歷史,讓學生背誦細節,裨益考試出題委員,從中擷取艱澀難解的題目,令認真背誦的考生,能回答委員心中的標準答案。
從絕大多數學生並不喜歡歷史這門課,授課時數面臨縮減的事實來說,「明鏡蒙塵」,歷史教育的機能顯然不彰。
學生不信任歷史教育,並不是從課綱微調開始,早在我童年時,老師告訴我們歷史是「背科」,要認真把考試常會考到的人名與事件,背誦得如數家珍,從同儕苦不堪言紛紛表示,幹嘛背這些「死人骨頭」的抱怨聲中,我發現「歷史」對學生具有強大疏離感。
台灣中學教育有歷史課以來,最大的問題在歷史課本的編纂,只根據學者相關研究直接寫出結論,內容都是種「自彈自唱」的敘事,只鋪陳自認正確的單一觀點,不在意是否能引發學生共鳴。
當歷史課不能基於對人類整體生命的永續關懷,呈現當日歷史事件背後不同當事人的多重視野,不能反映後世不同學者,對相同歷史事件的各種角度詮釋,引領學生藉由閱讀與討論的過程裡,汲取信而可徵的證據,建構自己由衷相信的歷史。
台灣的歷史教育,只讓掌握課綱詮釋權與課本編纂權的學者,壟斷歷史,並不具備開放性思惟,這對於陶鑄學生開闊的視野不利,當歷史教育不能培育聆聽異見的民主素養,自然無益於社會的和解共生。
統獨兩派歷史學者相互指責誰誤導歷史,其實潛台詞都是在說誰對歷史的詮釋,如何不符己意。整個社會跟著他們各擁意識型態,產生不同見解,鼓動政治風暴,消耗社會資源,實不足取。
學生不應該藉由學者的史觀認識歷史,應由親手蒐集史料,完成自己對歷史的詮釋。
我們的中學生如真正關注歷史教育,應該呼籲大人「還學生歷史詮釋權」,讓老師不再把歷史課當作背誦課,而能把歷史課變成討論課,教學生理解歷史本來眾生喧嘩的事實,並親自帶領學生實地探訪查尋歷史。
行政院制訂「教育中立法」,不應只是將兩派不同意見的學者,藉由法律規範,納進如課綱審議這類決策機制,更應該注意教育決策機制的組成與其決策內容,是否真能裨益學生培養開放性思惟。
當學生對歷史有第一手的親身體驗,從中引發對自己生命的省察,歷史教育在學生心目中起死回生,探索如何還原歷史真相,才是有意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