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研議修改自行車的騎乘限制,未來騎乘自行車可能搭載幼童一人,但騎車者須年滿十八歲以上,被載的幼童要在六歲以下。圖/劉學聖
【本報台北訊】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自行車不能載人,交通部指出,明年上半年前檢討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自行車規範,擬規定自行車可載幼童一人,但限制騎車者須滿十八歲以上、被載的幼童要在六歲以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二二條規定,自行車不得載人,若乘坐人數若超過規定,開罰三百元到六百元;不過,交通部指出,此項違規屬於可施予勸導的違規,警方多以勸導為主,開罰件數僅有少數。
立委蔡其昌去年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政府鼓勵綠色運輸,規畫自行車道,卻不允許家長載著小朋友同遊,相當可惜,提案要求交通部提出解決方案。蔡其昌說,日本針對親子自行車訂出相關的規範與車輛檢驗標準,開發出各式各樣的親子自行車;反觀國內,現有親子自行車幾乎都是家長到車店買現成座椅,再焊接或捆綁固定,有必要一併檢討。
交通部日前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初步決議訂出騎乘者的年齡限制,另針對騎車、被載幼童是否需戴安全帽,以及可附載幼童的自行車的檢驗標準,訂出配套作法。
交通部表示,目前自行車騎乘規定放寬是考慮親子的需求,成人騎自行車雙載仍然違法,將要求警方加強取締。
警方指出,與其讓民眾違法騎自行車,不如納入管理;放寬自行車騎乘的限制後,執勤的員警目視應可判斷兒童的年齡,執法上沒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