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鍾邦友
岳父過世前,曾囑託大舅子,把他一筆銀行存款,全數轉給岳母,讓她可以充裕安享晚年。但岳父去世後,遵循傳統的岳母卻一再拒絕這項好意,她認為這是夫家的財產,應該要平分給兩個兒子,她不應該拿。
「反正要用錢向兒子拿就有了。」她覺得自己不會管錢,錢最終還是要留給兒子,轉來轉去很麻煩,何必多此一舉呢。
有個守寡多年的老鄰居聽聞後告訴她,身邊有點錢,想用的時候還是比較方便。像她之前向孩子開口要錢買東西,結果孩子說不是前幾天才拿過,怎麼用得這麼快?雖然孩子是說者無心,但她聽了不免傷感;所以,現在她能不開口就盡量不開口,以免自尊心受創。
聽完老鄰居的遭遇後,岳母決定收下這筆錢,還宣布說,以後跟兒孫出遊或吃大餐,一律都由她請客,還有親友的紅白包,也全讓她支付,因為以前幾乎都是同住的大舅子出這筆錢,似乎也不太公平,所以乾脆她全包,反正剩餘的錢,最後還是歸給兒子。何不把這筆錢當成是岳父讓她做面子用的,大家高興,她也花得開心、沒負擔。
我們一致稱讚她設想周到,真是兩全其美,相信岳父在天上也會舉雙手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