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匡天龍
古人的教子之法和家訓,頗為經典,到現在仍有很強的教育意義。
碑訓。包拯素有「包青天」的美譽,他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他不僅自己廉謹,對子女要求也很嚴格。其晚年在家中曾立下一塊石碑,刻上〈誡廉家訓〉:「後世子孫仕官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
詩訓。清代陝西參議耿鳴世的夫人徐氏,曾給任職浙江金都禦史的兒子耿庭柏寫了一首詩,諄諄教誨道:「家內平安報爾知,舊園歲入有餘資。絲毫不用南中物,好做清官答聖時。」
言訓。田稷子任齊國宰相時,一次將兩千多兩黃金(銅)送給母親。母親十分詫異,問道:「你當宰相已有三年,俸祿從未見如此之多,莫非是下屬官員送給你的?」田稷子未加否認,其母嚴厲地訓斥:「作為官吏,修身養性是第一要事。高潔清白,不要不義之財;忠誠老實,不搞欺詐之事;光明磊落,不存非分之想。你這不義之財,我豈能要它。」田稷子聽後,滿面羞愧,當即退還了受賄之財。
刺字訓。在北宋滅亡前夕,趙構曾以「天下兵馬大元帥」名義招募軍隊,岳飛在母親的支持下應徵入伍。岳母為了堅定兒子抗戰決心,在岳飛脊背正中刺下「精忠報國」四個大字,抹上醋墨。從此以後,「精忠報國」四字便深入岳飛的心靈,成為他終生奉行的指南。
硯銘訓。宋代大文豪蘇軾在他的長子蘇邁赴任時,送給蘇邁一方硯,並親手刻上硯銘:「以此講道常若渴,以此發進常若驚,以此治財常思予。」蘇邁表示絕不辜負父親教誨,當一名愛民如子、勤政廉潔的清官。
遺書訓。清朝書畫家鄭板橋五十二歲始得子,他嚴格要求兒子,提出「第一要明理,做個好人」的家訓。臨終時他給兒子寫下遺書:「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己的事情自己幹,靠天、靠人、靠祖宗,不算是好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