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售菸給未成年 超商簽公約

 |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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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根據調查,五大連鎖超商、檳榔攤、一般商店等,約有七成四的店家會賣菸給未成年人,昨天四家連鎖超商主動發起推廣活動,簽署不賣菸給青少年公約,並邀請衛生署、消基會共同見證,展現願意接受監督的決心。

全家、萊爾富、OK、福客多四家連鎖超商,由便利達康公司號召發起「我們不賣菸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活動,將從訓練員工開始,無論直營或加盟店,都會加強菸品銷售責任的法令、婉拒銷售話術演練等,要求出示身分證,拒絕未滿十八歲欲購買菸品者。

這次活動由超商主動發起,展現拒售菸給未成年的決心,下個月開始,這些超商的員工將別上胸章,櫃檯也會有吊飾,以及明顯的法令說帖,讓買菸的人可以清楚看到。

全家便利商店總經理張仁敦指出,便利商店很難拒絕客人,且員工流動性高,因此訓練的工作相當艱鉅,未來如果旗下連鎖商店被查出銷售不當,將受到處分。

不過這次參與連署的並不包括統一超商,國健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指已詢問統一超商的意見,不過目前還未接到回應。

游柏村說,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販售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處新台幣三千到一萬元的處罰,民眾若發現不法情事可以撥打檢舉專線○八○○五三一五三一,國健局會請所屬衛生局派員前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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