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併排停車加重處罰,台北市警方加強取締重點,違規件數大增。圖/黑中亮
【本報台北訊】交通新制上路滿3個月,台北市開出3538張併排停車罰單,居違規數之首,平均每月開出36張罰單,月平均取締件數比去年爆增1.25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為員警在舉發併排停車時,自由裁量權過大,對民眾不公,建議警方執勤應制定一套舉發標準。
巿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顏三隆表示,7月1日起交通新制上路,只是加重罰鍰金額,原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取締認定基準未變;取締併排停車,是以旁邊有無車輛及車位、是否緊靠右側等標準,將再去函各分局同仁說明執法時應注意事項,以平民怨。
潘懷宗指出,今年7月1日、8月15日分別實施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汽、機車併排停車罰款從600到1200元,加重為2400元。
劉小姐在空的路邊停車格旁臨時停車,被開了一張併排停車罰單,她投訴說,右側要有車子才構成併排停車,但交大回覆說,她已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且停放時間超過3分鐘,不以停車格內有無停車為標準。
潘懷宗說,「併排停車」僅由個別執法人員認定,新制上路僅3個月,取締件數倍增1.25倍,罰單金額高達849萬1200元,為市庫帶來不少收入,北巿加強取締,造成社會觀感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