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馮建三 政大新聞系教授
執筆人:馮建三 政大新聞系教授
文化部與公廣集團的領頭羊公共電視基金會,前幾個月做了一件好事,如果執行,對台灣歷史,也對影音產業,可望有重要貢獻。挖掘這起新聞的是《壹週刊》,但其後的演變出乎意料,成了《聯合報》十月一日的二版頭標所說,〈文化部長洪孟啟遞辭呈遭退回〉,回應了前一天週刊橫跨兩頁的標題,〈文化部拿公帑輔選〉。
所以,怎麼一回事?事情分作兩塊。一塊證實是子虛烏有,但得到大幅關注,淹沒了更為重要,顯示文化部與公視並非毫無作為的另一塊。
未曾發生,但被誣陷與凸顯的是,文化部為求預算過關,編列預算給七位執政黨文教委員會立委,一人兩百五十萬配額。
確有其事,關注社會、歷史與影音產業的人,都會希望文化部與公共電視的抱負得以成真的是,公視提案,文化部向國發會申請十億、科技部三十億(或者,二者總額是三十億,資訊不清),要從二○一六至二○一九等四年,拍攝「以台灣近代史為背景的4K超高畫質歷史連續劇」兩部三十九集。
近年來,關於台灣的影音產業與歷史劇,讓人眼神為之一亮的新聞不多,或者幾乎沒有。現在,難得出現文化部與公視有此行動,外界理當關注與監督,使其執行不出軌能順利,若是僅願負面看待,未免錯失良機。事實上,刊物對計畫的批評,另從玉成其事的立場觀之,反而是正確的舉措。
批評的人說,原計畫僅一年,怎麼現在變成四年?國人歷來信任與尊敬的導演只是口頭同意,還沒簽約,計畫書怎麼就將其人的名號用上?
不過,多年來,我們的電視,特別是以成本低些、賺錢多些為目標的電視台,大毛病之一,不正是無法計畫,或計畫走短線嗎?好的電視劇,特別是注定會引起重視與爭論,從而需要更多時間溝通與磨合的歷史劇,會不需要穩定的工作環境嗎?四年不長,轉眼即逝。真要拖延,新人上任,因事務陌生,使其蹉跎而最後胎死腹中,並非不可能。
反之,若計畫與執行偏失,新人仍然可以中途調整或喊停。這裡,計畫書所提的侯孝賢、王小棣、李岡、王童…等導演,能夠輕易遭致摸頭,不以自己的認知及專業尊嚴與素能,盡力執行本案嗎?口頭得其同意,已是一諾千金,文化部與公視竟會敢於不知主政者將有不同,恣意利用具有公信力的文化人嗎?
文化部的缺失不是支持公視,不是提出歷史電視劇的計畫,缺失另在他方,有三。
一是這類計畫,沒有能夠更早提出。其次,與錢有關;文化部未將對公廣集團的支持常態化。依法,文化部早就可以增列預算,提示政務目標、鼓勵與補助華視在內的公廣集團,強化華視的戲劇與綜藝表現。與此同時,文化部若補助在商言商的電視台,或許應該將審核權,委任給公廣集團,或者,規定接受補助的影視節目,給予公廣集團的電視首映權,或首映後,一段期間內有若干次無償放映的權利,藉此才能善用公帑,回報國人。
最後,文化部無法用不強調科技的方式,在行政院總預算內爭取,反而要向科技低頭,找上科技發展基金。不過,與其說這是文化部的錯,不如說這這是台灣的宿疾窠臼之一部分,文化部無法以一己之力,予以矯正。畢竟,重點是通過合適的歷史劇,孳育及反哺國人,是4K、「一般的高畫質」或「一般畫質」,不能說沒有差異,但有那麼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