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為補助國內個別企業、勞工因我國與外國簽訂各項自由貿易協定(FTA)後所受損害,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草案,將分十年編列一百億元預算成立發展基金,給予所需企業的輔導及協助。
經濟部工業局長吳明基表示,草案是把現有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法制化,現已編列的九百八十二億元經費不會減少,額外再增一百億基金;未來若兩岸服貿、貨貿協議生效,也適用此條例。
他說,未來主要以中小企業為對象,從市場開放特定項目生效滿六個月起,對企業、勞工造成一定影響程度,可申請認定為受損企業,最後由經濟部成立專家審議小組審核,被認定為「受損企業」者,政府應協助其轉型、轉業、退出經營;目前規畫比照韓國補助金最高五百萬元。此外,基金也可接受因FTA獲利企業的捐款,擴大基金規模。
被認定為加強輔導產業、受損企業的所屬勞工,勞動部得提供適當支援措施;被列入的勞工也可申請認定為「受損勞工」,一樣適用相關支援措施。
吳明基強調,區域經濟整合已是世界潮流,為提升企業及勞工競爭力,並協助因應國際、兩岸經貿協定(議)市場開放的衝擊,草案規定,政府將主動觀測產業面臨市場開放情形,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適時提供預防性輔導措施。
行政院長毛治國在行政院會中裁示,這項條例有助於強化各界對於我國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信心,並作為產業、企業與勞工面對貿易自由化衝擊的後盾,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