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天津港大爆炸案,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查出六個單位官員涉案,逮捕十一名包括交通運輸部、天津市政府、天津港、海關等官員;另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行政審批處處長董永存前天在辦公室墜樓死亡。
新華社報導,最高檢經調查發現,涉案的官方部門包括:一、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違規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對瑞海公司違法經營活動監管不力。二是天津市與濱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危化品經營企業的監管不力。
第三個是濱海新區規畫和國土資源管理局,違反安全距離規定,違規批准瑞海公司儲存危化品;四是天津新港海關,給不具備資格的瑞海公司開闢綠色進出關通道,放縱瑞海公司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第五個單位是天津港(集團)公司,對瑞海公司的安全隱患和違法經營問題未有效督促糾正和處置;第六是交通運輸部水運局,違法行使職權,幫助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瑞海公司通過安全評審,致使不具備資質的瑞海公司,通過危險化學品經營有關資質的審批。
據初步查明情況,共有十一名廳級以上官員涉案被逮捕;檢方另對提供安全評價報告的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公司及相關人員,以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案由調查中。涉案的瑞海公司,從董事長于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以降,共十二名高管已全部逮捕。